为何软件不应有主?

作者:Richard Stallman

[image of a Philosophical Gnu](jpeg 7k) (jpeg 141k) 因专利权问题而没有gif图

数字化信息技术的诞生使得信息易于复制和修改。电脑使得这一切对于我们是那么的容易。

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如此。版权体制给软件冠以“作者”,他们大多数人的目的是要削减软件对其他大众的潜在益处。他们希望只有他们才有权复制、修改我们所使用的软件。

版权体制的发展源起于印刷术—— 一种大规模的复制生产技术。因为只限制大批量的印刷出版者,版权在此非常适用。它并不剥夺书的读者的自由。如果你不是印刷厂的老板,而是一个普通的读者, 那么你只能靠手抄来合法得到一本书,当然没有人会因此而被起诉。

数字技术比出版业更为灵活:当信息是数字化的时候,你可以轻松的通过复制来和他人共享。这种极大的灵活性把版权这样的体制闹的一团糟。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苛刻的手段来强制保护软件版权。以下是SPA(软件出版者协会)采取的四种方法:

这四种方法有点象在前苏联,那里每个复印机都有一个卫兵站岗,以防止非法复印,而人们只好秘密的复制资料,相互传抄,就象“地下出版物”。当然也有所不同:苏联的资料控制动机是出于政治,而在美国则是出于利益。但影响我们的是行为, 而非动机。不管什么原因,企图封锁资源共享都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和同样的不便。

信息所有者提出了几种论据来赋予他们权利,以控制我们对信息的使用:

今天作为计算机的使用者,你会发现自己正在使用某个私有程序. 如果你的朋友想要复制,请不要拒绝。协作比版权更重要。但秘密的、排外的协作对社会并无益处。 人应该渴望过一种正直而自信的生活,也就是说要对私有软件说“不”。

你应该能与其他使用软件的人进行坦诚、自由的协作。你应该能够掌握软件运行的原理并教会你的学生。  你应该能够在软件出问题时请到你最喜欢的程序员来修改它。

你应该得到自由软件。你配得上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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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17 Dec 1998 tower


翻译:Jan 1999 nancy [AKA]
校对:29 Jan 1999 waterbird[AKA]